第二十一章 间章,日常

长江北岸宜宾城,朱珏在和刘锅头对账。

自昆明到宜宾,稍微绕了一点路,经过了十三个县城,每个县城都举办了文会,抽了点赌资。

现在除去花销一共还剩白银三千五百二十多两,黄金一千两。

有点少啊。

正想着呢,鸯儿进来了,福了一礼,说道:“先生,自离开昆明两个月有余,可为何还不见先生话本出世。”

朱珏有些抱歉,这话本还没有写,不过并不打算道歉,反而反问道:“你似乎没有明白自己的身份,也似乎没有站对立场。”

朱珏直视这眼前丫头,十**岁的模样,还没嫁人,这个年代已经是老姑娘了,可在朱珏眼中还是有些青涩。

看到那愣愣的表情,朱珏解释道:“你以为你是暂借给我的,可是一个丫鬟暂借给了一个男人,难道还有要回去的道理。”

“当你离开沐王府的那一刻,你就不再是沐王府的人了,即使我真把你还回去,沐王府也会把你嫁给府外田庄管事奴仆。”

“你呢,回不去了,再也当不成沐王府老夫人身边大丫鬟了。”

朱珏趁着这丫头发愣的功夫,一伸手把她揽到怀里,亲了上去。

这个女人,不是人,是一千两黄金啊,而且还那么漂亮。

鸯儿一愣神,连忙推开朱珏,耳根子都红了,指着:“你你你,……”

朱珏一模脸旁,心想遭了,不是自己原来那个年轻帅气的脸庞啊,有点莽撞了。

从来都是平a的,现在需要些技巧了,不太适应啊。

朱珏连忙起身拱手一礼:“抱歉,唐突了,本应发乎情止乎礼,我当禀明老夫人后,明媒正娶才对得起姑娘的天姿性情。”

鸯儿扭着帕子,神色变幻不定,突然发现刘锅头还在,脸色瞬间羞红,然后一扭头跑出屋外。

却不想门外闯进一人,被那人一撞,倒退两三步,跌坐在朱珏怀中。

来人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,抬头一愣,又上前两步砰砰砰磕了三个头,然后说:“孩儿给父亲请安了。”

站起身来,看向朱珏怀中女子犹豫再三,拱手行礼道:“给姨娘请安。”

鸯儿一愣,羞意上涌,连忙转头把脸埋入朱珏怀中。

突然又感觉不对,连忙起身,用手帕遮住脸庞,跑出屋外。

朱珏伸手却不知道说什么好,半响一叹,看向眼前小伙说道:“你怎么来?”

朱珏听他喊父亲,可惜朱珏没有原身记忆,不知道怎么称呼,是儿子,还是孩儿,还是喊大名小名。

只能这样模棱两可的说话。

“回父亲话,三月份母亲给父亲写了封家书,送信的人回来说,父亲带着学子去江西游学去了。”

“母亲猜测父亲一定会从宜宾出发,母亲就让人在城外候着,原想着接您来着,没想到错过了。”

“儿子原本在县学中读书,听说来了好些云南生员,要举办文会,便知是父亲来了,就打听着先来见您了。”

这自称儿子的家伙,言语中挺恭敬,也不生疏,大概真是原身的儿子。

于是就指着刘锅头说道:“这是你刘叔,马帮的锅头,一路上你刘叔帮了我很大的忙。”

听到朱珏这么说,原身的儿子,连忙拱手行礼:“刘叔好,多谢刘叔一路上照顾家父。”

刘锅头也起身,张张嘴可是不知道怎么称呼,好半响说道:“贤侄客气了,应该的。”

原身儿子连忙说:“刘叔客气,晚辈文翰,你称呼我翰儿,文文都好。”

好的翰儿,朱珏心中默念三遍。然后打断他们的客套。

“好了都是自己人,客套什么,我有事问你。”

朱珏打量着周文翰的穿着,丝绸的天青色长袍,腰间挂着一柄扇子,一块玉佩,脚上是玄黑缎面的鞋子,谈吐礼貌文雅还在县学上学。

那么家中肯定不缺钱,也对,原身是举人当的官,只听说过穷秀才,哪有穷举人。

于是朱珏便问道:“家中还有多少现银?”

周文翰一愣,还是忙说:“母亲管账,孩儿不太清楚,不过近几年没什么大事,三五千两还是有的。”

“那好!”朱珏对着便宜儿子说道:“去取五千两银子回来,然后看看家中是不是能节省些奴仆,选些年轻的我要带走。”

周文翰有些疑惑的问道:“父亲,你难道不回家?”

朱珏?家在哪?太想回家了啊,想我的手机,电脑,肥宅水。

周文翰一拍后脑勺,恍然大悟的说道:“哦,孩儿知道了,父亲给我找了个姨娘,怕母亲怪罪不敢回家。”

去你的吧!朱珏看着这便宜儿子如此不拘,猜测应该和原身很亲近,守礼之余也能开些玩笑。

于是轻踢一脚,说道:“滚,快去把这事办了。”

朱珏盘算着,加上这五千两,差不多够了。

抬头看向北方,崇祯啊崇祯,为了救你,我可是绞尽脑汁,坑蒙拐遍,倾家荡产了,你要是不让我学生中个进士,那可太说不过去了。

朱珏别过刘锅头,起身走到客栈后院。

整个客栈已经被朱珏包了下来,随从们已经能认识常用字,现在正在被轮值的秀才教授《武经七书》。

名义上是让随从们学习韬略,实际上就是让秀才们自学。

【武王问太公曰:“王者举兵,欲简练英雄,知士之高下,为之奈何?】

【这一句话里,武王就是周武王,太公就是姜子牙。】

……

朱珏听着讲课声颇为欣喜,大事成了一半。

于是悄悄离开,不打扰他们。

兜兜转转,发现走到天字房后的小花园,园中一座小凉亭,亭子里桌旁伏着一女子,在轻声抽涕。

朱珏坐到一旁,轻声说道:“鸯儿姑娘真是菩萨心肠,专门跑到这里,喂蚊子,很有当年佛祖割肉喂鹰的慈悲。”

鸯儿起身擦了擦眼角,说道:“那请老爷也发发慈悲,放过奴婢好不好。”

咦,不称先生,称呼老爷了,好兆头。

朱珏心中高兴一些,说道:“但是你又能去那里呢,嫁给田庄里的管事奴仆吗?穿惯了绫罗绸缎,吃惯了珍馐玉食,见惯了富贵人家,你能受得了那种生活。”

“奴婢又不是天生富贵人家,六七岁前也是吃过苦的。奴婢过的惯。”

朱珏也不去接这话,而是试探着她的接受程度,便说:“鸯儿到底不是个正经名字,像是在称呼鸟儿雀儿之类的玩物,不如让老爷我给你换个名字可好,就叫剑屏,来自沐王府,全称沐剑屏,你看怎样?或者你还记得原来姓氏。”

鸯儿又擦了擦止不住的眼泪,说道:“那还什么姓氏,已经五两银子卖掉了。就算是改名叫沐剑屏,也不过瓶儿碗儿的,不也是随人使唤的物件。说送人就送人了。”

朱珏听话听音,此言入耳就知道眼前妮子心里许了的。

于是拉起她的手,见没有挣扎便整个人都揽入怀中。

口中哄着:“我的屏儿,可不是物件,那是爷的心肝宝贝,是谁来要都舍不得送人的。”

正当朱珏哄着沐剑屏,就听转角处传来一阵银铃般的声音:“吆吆吆,我说怎么都到了家门口了,不回家,原来是此间乐不思蜀啊!”

朱珏抬头一望,便见一身穿桃粉裙子的少女扶着一位身穿银白大袖的妇人走了进来。

那夫人见朱珏望过来,便一扭头对着身边少女说道:“连翘啊,不要怪夫人不疼你,是老爷看不上咱们,你看那小娘,那身段,那脸庞,那眉眼,便是夫人我再年轻二十年,也比不上。”

这是原配吗?

刚才是在抱着小三吧?

还好这是明朝。